入园企业需要达到以下几个条件:
(1)入园企业必须是按照《公司法》的规定组建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;
(2)企业从事计算机软件、集成电路设计的研究开发、生产经营业务或从事承接计算机软件加工服务
业务,有自主的软件产品或技术,具有竞争优势;
(3)企业负责人应熟悉软件开发项目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;
(4)入园企业必须具有软件研究、开发能力;
(5)企业必须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及生产计划;
(6)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;
入园办理工作程序:
(1)申请单位向创业中心领取入园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;(申请表下载)
(2)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创业中心;
(3)创业中心接受申请表后组织评审会,签署批准意见;
(4)创业中心将意见反馈给申请企业,并与被批准入驻企业签订入园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,帮助企业
入驻各园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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